关于房屋拆迁评估的诉讼主体问题

2023-08-17 13:01发布

房屋拆迁时,房屋评估是由区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的,现在机构改革后,区房地产管理局变更为区房屋管理局,已经不具备评估的职能,原评估机构改制后变为私人企业。请问,我要对房屋评估进行诉讼,诉讼主体应该是原单位(区房地产管理局),还是起诉新成立的私人企业(评估公司)?
6条回答
申维丰律师
1楼-- · 2023-08-17 13:54
您好,可以谨慎处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
赵江涛律师
2楼-- · 2023-08-17 13:52
可以结合具体的房屋产权、拆迁腾退安置政策、评估报告、拆迁腾退安置协议(如有)等相关证据来分析;
我长期并正在代理拆迁腾退安置补偿纠纷的案件,可以看我的案例; 
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,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(微.信手机同步)。
罗雨晴律师
3楼-- · 2023-08-17 13:51
你好,建议谨慎处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。
毕丽荣律师
4楼-- · 2023-08-17 13:52
可以直接按照拆迁政策来处理的
魏伟律师
5楼-- · 2023-08-17 14:06
承继后的公司
王远洋律师
6楼-- · 2023-08-17 14:07
你好!可以。参考一下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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